市级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
专业诊治精神分裂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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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0739-5395151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品牌形象与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专业服务机构,承担我院微信视频号拍摄制作及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 参选方具有丰富的视频拍摄、新媒体运营、图文制作经验,需提供近期相关同类项目案例(附视频链接、公众号运营展示资料均可)。
2. 拥有专业的拍摄设备、后期制作团队、新媒体运营团队及成熟的全流程服务体系,确保视频画质达到高清及以上标准、公众号图文排版规范美观、内容发布合规优质。
3. 参选方应严格遵守我方患者隐私保护相关要求,所有拍摄素材、院内资料、患者相关信息均由我方保管;所有对外发布内容须经我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严禁参选方私自通过任何平台对外发布,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分包行为,立即终止合作,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责任。
5. 服务内容
(1)微信视频号:围绕医疗技术、服务理念、科室特色、医护风采、患者故事、健康科普等主题,提供视频策划、实景拍摄、剪辑制作、封面设计、字幕配乐等全流程服务。
(2)微信公众号:负责公众号日常文案策划、内容撰写、图文排版、后台维护、留言回复、素材整理等全流程托管运营工作,贴合医院宣传需求输出合规优质内容。
二、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一年。
三、成交服务机构数量
本次比选确定成交机构1家。
四、参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新媒体运营服务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本项目的情形。
参选方需提供以上相关佐证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五、现场踏勘及需求对接
因项目特殊性,参选报价方须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8:00-10:00前往我院现场了解医院文化、宣传规范及拍摄、运营具体要求,逾期抵达者不予受理。
交流地点: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九楼事业发展部
六、项目总预算
微信视频号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包含视频拍摄制作、微信公众号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全年运营、人员、设备、素材、售后等全部相关费用。
七、比选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九楼小会议室
八、递交资料要求
本次仅接收纸质文件,不接受邮寄递交。
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清单、资格证明材料、企业实力证明、同类项目业绩案例等,所有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7:30
报名方式:前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门诊楼九楼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十、比选时间
2026年5月29日
十一、成交确定方式
满足本次比选文件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单位。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39-5390191
2026.5.25